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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365bet体育在线直播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12

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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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3日至4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农工办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农工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本办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诚恳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本办领导班子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查找差距,深入分析原因,推动全办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更加自觉地把“三农”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认识和把握,积极投身到全市“两聚一高”新实践之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8月21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刚结束,本办主要负责人立即主持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逐条对照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全部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及处(站)长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马上就办”的劲头,一个不漏、一着不让、一步不松地抓整改、抓落实。坚持主任室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站)各负其责、全办人员共同参与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站)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整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全程督查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1条问题,本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进行对照分析,细化成94项工作举措,并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站)、整改时限,详细制定了《市委农工办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坚持“开门整改”,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听取建议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处(站)长逐一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提出整改要求,形成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狠抓督促检查,务求整改实效。领导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整改过程中,班子每位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指导责任处(站)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逐条落实整改举措,定期督查工作进展。人秘处定期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并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了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两个月来,本办上下齐心协力,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条问题,本办细化成94项整改工作举措,截至目前已完成77项、基本完成11项、正在完成6项,整改率93%。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存在偏差。作为市委“三农”工作牵头部门,在研究谋划“三农”工作上,有时站位不高,缺乏长远和整体的考虑,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落实省委“两聚一高”部署方面,未能结合泰州“三农”工作实际积极向市委提出建议,市委“三农”工作参谋助手作用不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政治责任。实际工作过程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今年来,针对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班子成员带领业务处(站)同志,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了多次调研,形成了10多篇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2.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牵头协调落实市委涉农工作部署上,有时不能摆正位置,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上,运用创新思维研究工作、破解难题的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思路不宽、举措不多;在指导和推进“三农”工作上,对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缺乏系统深入学习研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敏锐性不强,对市情、农情缺乏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本办政策调研、综合协调、督查指导作用,摆正位置,换位思考,牵头协调落实好市委“三农”工作部署,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学习考察,今年来,组织相关处(站)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的创新举措,提升“三农”工作创新能力;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用新理论、新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对市情、农情的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倾听农民心声,创造性地提出符合泰州实际、基层需要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30条”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推进激励扶持农村创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市已完成新增创业农民30836人,完成年度新增创业农民人数的123.3%。其中:农民合作社1268家,家庭农场1242家,个体工商户19089户,网店1072家,微商1491家,农家乐66家,私营企业5607家,从事其他行业1001人。

3.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班子的核心功能发挥欠佳。对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的职责定位不清,存在以党支部代替领导班子研究问题、布置工作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班子领导核心意识,召开主任办公会,认真学习《党的机关工作条例》,进一步厘清了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的职责定位,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4.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缺失,重大事项讨论研究不充分,决策程序不严密,有些应该经过集体讨论的事项没有经过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工落实集体决策事项责任心、主动性、执行力需进一步增强。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中共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主任办公会,明确“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大额资金安排一律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5.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问题整改不彻底。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以及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没有做到顶真碰硬,对整改情况缺乏跟踪问效和检查考核,有的问题尚未进行整改,有的问题整改过后出现反复,部分明令禁止的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扎实抓好历次专题教育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以及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班子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取信于民。二是加大土地规范流转指导力度,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广学习桥头经验,推动落实三权分置,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开展农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选择高港区乔扬社区作为农民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和农村宅基地财产权试点,并组织有序推进。强化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积极推行涉农项目第三方核查。定期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授信签约仪式。6月委托第三方中兴会计事务所对申报2016年度泰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核查。全市通过自主申报家庭农场88家、第三方核查63家、市农工办联合财政局抽查的流程,最终认定70家符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标准。9月中旬,市农工办联合财政部门对海陵、高港和姜堰三区开展2014-2015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资金专项检查。三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针对去年专项行动中梳理发现的问题,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市纪委《关于在全市查处村(居)集体经济增收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全面动员布置,召开了由各市(区)委农工办分管负责人、农村财务辅导站站长、资产管理科科长参加的全市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座谈会,动员布置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健全管理体系,成立了以市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纪检监察、农工办、财政、民政、审计、农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制订实施方案、实施进度表和责任清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下发了《泰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专项治理行动进度表,把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具体任务、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分解和细化,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治理效果。认真排查“三资”管理风险漏洞,市和市(区)围绕“线索排查要见底,问题处理要彻底、责任追究要到位”目标要求,积极组织自查自纠,逐条进行对照,逐项开展检查,认真排查“三资”管理风险漏洞。其中,市级排查风险点4个,市(区)排查风险点27个。修订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制度,各市(区)针对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入手,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农村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制度,从制度设计上扎紧“三资”管理“笼子”。全面实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方式,每年对村级集体举债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建立村级新增债务申报制度、预警制度。实行村级财务每年一轮审制度,加强农村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实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管理模式,提高村级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截止到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村级收支非现金结算全覆盖。实行非现金结算的村(居)达1408个,占87.3%,涉及农户86.4万户,全市统一办理“村务卡”村数达1240个,占77.2%。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对机关党建工作定位不高、认识不到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建设抓得不紧,专题政治学习、作风教育不多,存在以业务学习代替党性党风教育的现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融合度不高,对业务工作的支持保证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主业意识,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按照年度支部工作意见的要求,坚持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积极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固定学习日”学习的同时,加大政治理论学习频率,每季度开展1次政治学习,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宗旨意识。

7.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亟待加强,党组织生活不经常。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不强,随意性较大,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少。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依赖上级布置多,结合实际主动开展少,相互批评轻描淡写、怕得罪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党小组会召开次数较少,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甚至出现会议记录本丢失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党支部按时换届前期相关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定期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强化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政治理论武装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支委会及党小组会,研究支部及党小组有关事项。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支部学习计划,增强学习计划的针对性系统性。加强党内活动和会议、学习的台账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记载党内活动和各项会议,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全程纪实、全程留痕。

8.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经常性沟通交流较少,谈话往往以谈工作代替谈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队伍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半年,班子成员之间、处(站)长之间开展了1次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交流沟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党员干部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有的放矢,沟通交流思想,相互监督提醒。

9.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机关日常党建活动开展较少、形式单一。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党员不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没有建立,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厚。

整改落实情况: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定期不定期,组织本办全体党员开展参观学习、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按照标准测算应缴党费,及时提醒党员每月主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党费。完善党员民主评议机制,充分激发党员争先创优的热情。

10.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大,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整体系统考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梯次结构不够合理,部分处室中层正职出现断层。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大,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队伍整体活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制定了年轻干部教育培养专题计划,落实年轻干部结对培养制度、挂职锻炼制度,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到关键岗位进行锻炼培养,做到“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重视后备力量选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奖惩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11.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对少数党员干部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请假不报告、工作自由散漫的现象不批评、不教育、不追责,听之任之。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与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日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列入了个人和处(站)效能考核,严格杜绝失之于宽的现象发生。

12.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不规范。在近三年来干部人事任免中,存在履行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完备,讨论干部任免记录不完整,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干部交流、退休等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中层干部轮岗未能按规定应轮尽轮。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本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泰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泰州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的原则、条件、资格、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全力打造政治观念强、担当精神强、业务能力强、自身形象优的“三强一优”中层干部队伍,通过选好、用好、管好中层干部,推动工作落实、提升机关效能、储备后备力量。通过给中层干部压担子、开展专题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大中层干部培养力度,为轮岗交流积极创造条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紧不实,责任制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需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少,有些工作虽有布置,但责任项目分解线条过粗、不细不实,日常检查和责任考核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重视,抓业务工作多,讲廉政要求少,没有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度建设有的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制度执行刚性约束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紧紧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契机,在中心组学习、月度例会、支部学习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观看了2次廉政教育视频,邀请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开展了1次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全体党员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基本精神、具体要求有了进一步了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担当意识,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始终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制定出台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清单》,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教育,今年来,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风险排查3次,与分管处(站)同志开展廉政提醒约谈3次,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14.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近三年,仍然出现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公务经费管理不规范,执行部门预算与实际支出“两张皮”,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经费混用串用,以及日常经费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了本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现象的发生。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所有经费支出都必须据实取得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费支出,一律不予报支。

15.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公务接待把关不严,存在无公函接待、无接待审批单、超标准接待,以及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招待费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扎口管理,定点定额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标准、场所、人数等规定,做到无相关通知、公函的活动和人员不接待,做到不超标准接待、不公款报销或支付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6.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存在个别公车私开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级机关应急用车和租用车辆有关规定要求,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由人秘处统一实行扎口管理,一律执行各处(站)凭相关通知申请、人秘处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的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17.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有所松懈。厉行节约不够,会议、培训多,有些会议培训重形式轻效果、重数量轻质量,能合并的没有合并,能缩减的没有缩减;部分会议经费中混有招待费、列支烟酒费,部分会议培训费报支手续不完备。

整改落实情况: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反弹。修订了本办《会议、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安排各类会议和培训,严格实行会议、培训申报制度,每个月初由各处(站)申报会议、培训计划,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后,人秘处按照能合并的合并、能缩减的缩减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据统计,今年以来本办共精简或合并召开会议11次。如:按照月度工作安排,综合处原计划9月份召开各市区“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创建工作汇报会。结合整改要求,将会议取消,改为在督查中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面上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推进。在推动乡镇创业富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面,原计划分片召开两次推进工作现场会,后决定将会议合并,在姜堰区集中召开一次全市现场推进会。政研处9月份举办了一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利用培训时机,布置相关工作,避免重复开会情况发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本办了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经费支出都必须据实取得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费支出,一律不予报支。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报销手续,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培训费用不予报销。

18.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缺位。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上下级、同级之间相互监督提醒不够,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对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人和事,不能顶真较劲、严肃处理。对财务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做到应改尽改,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追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强化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提醒。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站)长,今年已进行了1-2次廉政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患于未然。完善各项规章,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人和事,严肃责任追究;对财务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制订出台了《定点印刷制度》,落实了整改责任,做到应改尽改。今年,仅农民负担监督卡、《创业富民之路》印刷费用,与往年相比节约了近8万元。今后,凡在相关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将严格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19.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基层监管仍存在明显短板,农村“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屡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成果,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发〔2017〕19号),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各市(区)围绕会议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序时进度高效推进,对标找差距,对表抓落实,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从8月开始,由财政部门牵头、市委农工办配合在泰兴市开展组织实施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截止9月底,泰兴市各乡镇已成立了会计代理中心,人员基本配备到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泰兴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2018年6月底前在泰州全市面上推广。

20.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不按程序审核把关、不按权限决定的现象,对相关处室责任履行缺少考核追究机制。对涉农考核中出现的失真失实现象纠治问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农经系统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扶持补助项目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依据规定流程办事。在申报上级财政扶持项目时,按照规定,及时将文件公示、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审核、报领导审定,确保环节规范;在考核本级财政扶持项目时,会同财政等部门联合查验,上报市政府审定、公示,严格按照程序,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有效防范失职渎职和利益输送问题发生。三是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形式。9月上旬,市农工办会同财政部门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农经)项目的通知》,对家庭农场、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农民合作社、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等项目明确具体申报要求。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办理的要求,认真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核把关责任,严格考核督查,推行第三方考核审计模式,确保了扶贫资金和项目依法合规。按照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联合财政部门制定下发了《项目申报通知》。目前此工作正处于申报阶段。四是加快推进“阳光三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数据共享一网通、管理责任一单清、阳光村务一点明”的要求,经前期努力,目前,“阳光扶贫”监管和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已上线试运行,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有效解决涉农考核中部分数据失真失实的现象。

21.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工作作风漂浮。在上级精神贯彻上,有时习惯于照抄照转,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提出基层需要的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调查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积极开展工作调研,真正掌握基层实情,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提出符合全市“三农”工作实际的办法,使各项“三农”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更具指导性、可操作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对照目标任务,与市人社局共同牵头乡镇创业富民服务中心建设,两次召开推进大会,下发了《泰州市创业富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考核补贴办法》。文件要求,先进乡镇创业富民服务中心必须达到有规范的场所、有完备的功能、有称职的人员、有明显的服务效果的“四有”标准。截止10月底,全市95个乡镇,已建和在建的达到67家。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办认真按照市委分管书记的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出台了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政策意见,完善了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同时,大力支持特色田园乡村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支持特色田园乡村新办家庭农场、新办合作社和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支持围绕确权赋能重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三权分置”、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探索“三权”退出试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促进特色田园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22.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工作推进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满足于下指标、压任务、搞行政推动,不少工作停留在打电话要报告、要数据上,缺乏实地调研、现场指导、定期检查,对基层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不够,对土地确权、农村改革、农民增收中出现的痛点堵点研究解决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痛点堵点问题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基层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介绍等途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加大确权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省定序时目标任务。6月23日召开了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场推进会,举办了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培训会,推动各市(区)加快证书发放进度,全市证书打印及发放率达到80%以上,各地启动了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第三方检测工作,姜堰区率先启动了自查验收。10月,制定下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省级检查验收方案》,启动的省级检查验收工作。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督查,推进各地加快档案整理成果自查验收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圆满完成确权工作任务。三是坚持富民为先,紧紧把握促进农民增收的核心指标,注重构建增收长效机制,将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列入对各市(区)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市(区)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对农民增收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加强与市统计局、泰州调查队的工作联系,准确把握我市农民增收形势。三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639元,同比增长8.8%,在全省排名第8位。根据单位“农经业务集中研讨”的安排,结合近年来的农民增收工作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增收专题业务研讨,分析影响农民增收的不利因素,研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建议措施。按照扶持农村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姜堰区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全面推动乡镇创业富民服务中心的建立,全面宣传创业政策,全力支持农民创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30条”意见要求,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农民兴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组织编印3500本《创业富民之路》,下发全市所有乡镇村(社区),充分发挥了先进创业典型对促进农民增收的引导作用。

23.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项目推进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安排上存在事前事中把关不严、事后跟踪监管缺失现象;对下考核科学性、针对性不强,存在方法简单、凭印象和惯性思维打分,搞平衡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实施项目全程管理,加大项目资金全程跟踪监管力度,杜绝项目违规现象。优化考核指标设置,进一步修订完善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等农经重点工作的考核评分办法,在考核中顶真碰硬,不打和牌,不搞平衡,杜绝人情分、打和牌现象,确保完成省市序时目标任务。

24.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缺乏创新精神,农经重点难点工作突破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现代农业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分解和落实农经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和解决办法,做到各项重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深化农村改革方面的创新举措,把中央和省、市对“三农”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与泰州三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升结合泰州实际打造“三农”工作特色的创新能力。加大重点工作督查指导力度,促进农村重点改革有所突破。5月25日召开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题工作会议,对2017年农业保险工作作了全面布置,并要求各地继续保持主要种植业“应保尽保”;高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目标任务1.9亿元,占比保持在60%以上。9月下旬市农保办编发《泰州农村工作参考》,通报全市阶段性农业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剖解和分析,并督促各地加大农业保险尤其是高效农业推进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5.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干部队伍中存在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安于现状,怕担风险、不肯担当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激发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整改工作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怕担风险、不肯担当的行为,充分发扬认真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在推动服务能力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破除思维定势,突破工作惯性,转变发展理念,高点定位,聚力创新,积极作为,找准切入点和关键点,着力破解难题、打造亮点、探索路径。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善于创新、敢于突破,确保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26.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学习调研,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实、务实、落实之风,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置“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收集的农村基层意见、建议,切实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帮助挂钩村理清发展思路,盘活村级资产资源,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7.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全市乡镇农经队伍力量不足、人员老化、专业监管能力不强等普遍存在的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没有提出积极有效的改进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农经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强化队伍建设,乡镇农经队伍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对全市农经机构不健全、农经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当好参谋助手,研究出台政策,壮大建强农经队伍。

28.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惠农政策落实上,存在有的政策还停留在文件中,至今没有落地见效,有的政策落实还不到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上下功夫。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梳理汇总了近年来中央和省市惠农政策,特别是“十三五”以来的各项政策,加大惠农政策的跟踪检查、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真落地、真见效。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专项治理。联合市财政局对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9.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信访接待中,对农民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交给基层办理的多,直接过问或面对面解决的少,有的问题久拖不决,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认真对待每一起来信来访。对基层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不推、不倚、不靠,能直接答复的直接答复,能直接处理的直接处理。对交办事项进行定期检查记载,切实防止超期办理现象。认真执行信访轮值制度,每周都安排专职人员到信访局信访大厅接待土地承包纠纷、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事件的解答和处理。认真做好来人来电信访工作,截止10月,代表市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纠纷信访复核案件7起,接待来人来电土地确权、流转纠纷等案件近50起,或及时通知市(区)办理,或直接到村组调解落实,确保每起信访案件有记载、有回复。坚持深入基层和正确的问题导向,从农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最强烈的问题改起、最期盼的事情做起,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批评,真心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提升管理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针对群众反映有关农村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排查风险漏洞,梳理发现问题,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本办领导班子将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继续严格对照本办整改方案,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市委的检验,推进“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尤其是结合“三农”工作实际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坚持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机关工作条例》,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党的建设。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主业意识,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为全市“三农”工作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从严治党。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在本办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着力维护农经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挺纪于前、从严执纪,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最大限度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不断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全力支持市委第一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依纪依规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四)强化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牢固树立“服务农民群众”的工作理念,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三农”工作。着力强化农经干部的担当意识,在困难和矛盾面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深入开展“对标找差跨越赶超”、“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为契机,加强农经系统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和“马上就办”精神,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置“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收集的农村基层意见、建议,切实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着力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把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难得机遇和有力抓手。自觉把整改落实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反馈意见整改,一手抓农经重点工作,在整改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整改中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86160;邮政信箱: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委农工办;电子邮箱:tzswn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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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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