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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农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365bet体育在线直播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12

中共泰州市农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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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3日至4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委进行了巡察。8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理论及业务学习,特别是加强对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确保上级党委各项部署的落实到位。9月份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了张余松在市级机关“对标找差,跨越赶超”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活动实施方案等内容;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及党支部集中学习、举办专题党课等形式,开展党的政治纪律规矩的再学习,让制度和规定在党员干部思想上固化,形成思想上的自觉,发挥好制度规定的“红线”作用;在提高机关干部执行力方面坚持既抓关键又抓重点,现有的党内法规制度,党委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抓好督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对农委制定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市农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市农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补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制定和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督查督办,促进农委机关执行力的进一步提升。

2.关于党委统揽全局能力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研究不深不透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督查上个月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次月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重点工作和需要协调配合的重要事项,形成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今年以来,在农委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以及农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委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别领衔1-2个研究课题,相关处室站参加,共确定23个重点调研课题,将于11月形成相关调研成果。同时,委领导班子主动加压,注重工作研究,加大指导力度,利用现场会、培训班等多种场合开展业务讲座;强化班子成员工作目标考评,通过年初认真制定班子成员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季度、月度工作任务,年底进行考核述职,并公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促进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感。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偏差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切实提高党委议事决策的质量。为提高党委议事决策质量,坚持把好“四关”,即把好党委议事决算的酝酿关,加强事先的交心通气;把好党委议事决策的讨论关,切实提高党委成员的发言质量;把好党委议事决策的表决关,进行举报表决;把好党委议事决策的落实关,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集体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坚决有效的贯彻执行。

4.关于党委班子担当精神有所弱化,党委会议事有议而不决的情况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勇挑重担、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加强事前意见征集,不管是大事小事,提前做好交流沟通,充分借鉴大家意见,力求工作部署、问题处理更加完善、准确;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前充分调查研究,就研究事项形成工作方案,确保讨论事项言之有物,一经讨论确定,必须坚决执行。

5.关于以党委(扩大)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决策现象较普遍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市农委党委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每次会议安排专人记录,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6.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把好主题确定关。根据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农业部门的实际,在会议召开之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选好、选实、选准议题,准确找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有的放矢地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二是端正思想认识,把好交心谈心关。会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等党内有关条例和党纪法规,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到民主生活会不是组织“评功会”,更不是个人“摆好会”,而是自查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亮丑”会、交心会、共识会,不断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三是把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过程中,党委“一把手”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每名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主题积极发表意见,防止冷场、跑题和无原则的争议。四是完善有效措施,把好问题整改关。对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反映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及领导班子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在重业务、轻党建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党员普遍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党费问题,已按市委组织部近期布置的标准调整到位;加强农委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强化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农委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8.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庸懒散”现象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5至2016年期间,连续出现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被效能办通报的情况,我委坚持教育在先,从加强教育着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意识,铲除机关“庸懒散”产生的思想根源;坚持从严要求,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给那些混日子的“太平官”敲警钟,遏制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的发生,形成严管严查的氛围;坚持违纪必究,发现“庸懒散”现象的人,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突出的依纪严肃处理;坚持正向激励,增加干部考察推荐中工作业绩的权重,真正凭能力凭实绩任用干部,让肯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受激励;组织开展“察担当促有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开展述职述廉,并进行综合测评,力戒“庸懒散”。

9.关于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团结等问题措施不力,有听之任之的倾向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强化修身立德,培养深厚的理念水平和良好的个人素养,不断提升精神境界,凝聚起加快泰州现代农业建设的思想共识和强大合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定期做思想工作,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对一些不团结的问题,主动沟通,及时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不任其发展。对两名长期闹不团结,经批评教育效果不明显的干部,已按组织程序调离原岗位。在全委积极营造凝心聚力促发展、奋发有为谋新篇的良好氛围。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力求学深学透。动议环节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并向全体人员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杜绝个别动议、临时动议;民主推荐环节尽可能扩大推荐主体范围,体现民意的广泛性,对推荐结果与干部日常表现进行印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考察环节紧紧把住“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力求考深、考细、考实,防止带病提拔;讨论决定环节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实行票决制;任职环节坚持先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发文。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五个环节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全程留痕、全程纪实,把《条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11.关于 2010年以来,部分班子成员分工基本未作调整,有些中层干部应轮岗交流未交流,个别关键岗位干部长期不作交流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长期未作调整的问题,结合近期市委对农委领导班子的调整,对班子成员的分工已进行了重新明确,通过分工调整激发班子成员的学习动力、创新活力;为进一步加强农委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选贤任能、人尽其才、人岗相宜的原则,经过前期充分酝酿,8月份我委对1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其中12名中层干部提拔交流,6名中层干部平级交流,切实打破以往少数存在的干部任用“终身制”和“铁交椅”现象,使干部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努力培养复合型中层干部。今后我委将根据市委组织部《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1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老、中、青的年龄梯次结构不够优化,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培养力度不大,空缺岗位较多,科级职数未充分利用,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不足,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历史的原因,农委干部队伍老化严重,出现了年龄断层现象,给农委事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委一方面积极向编办、人社等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加大新进人员招录力度,及时为干部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同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8月份选拔了1名“80后”年轻干部进入正科级领导岗位、6名“80后”年轻干部进入副科级岗位,进一步充实了中层干部队伍。另一方面积极发掘现有干部队伍潜力,广泛开展“有为才有位、在位需有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13.关于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搞变通。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现象比较突出,自行调整机关内设机构与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存在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干部、任职不到岗现象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我委公务员核定编制偏少,现有公务员队伍无法保证机关正常工作开展,导致了混编混岗现象,今后我们将通过公开招录、基层遴选等办法,进一步充实公务员队伍;对自行调整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与农业开发产业化项目管理中心的有关工作职能,已根据市编委核定的三定方案,进行了纠正,将外事外经等相关职能重新划归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1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相关职能处室站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专题调查,研究分析了问题主要成因,并就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督促相关处室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织密制度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先后制定完善了《市农委财务管理制度》、《市农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意见》、《泰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对泰州市农业项目专家库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5.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存在手续不全、超标准和违规用酒等现象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由计财处牵头并在征求各处室站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市农委财务管理制度,待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并执行。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报销手续、程序。

16.关于2014年以来,下属企业招待费用增长明显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责成下属企业认真核查2014年以来的接待费用,理清了接待事由,并具体分析费用增长原因;下属企业正抓紧制定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对接待费用开支程序、报支手续做了明确界定和规范;已理清农委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借款情况,系十多年前由于公务形成的借款,由于对方一直没有提供正式发票挂帐至今,已敦促当事人尽快妥善处理借款事项。

17.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查摆整治“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专项整治,根治机关“庸、懒、漫、散”现象;开展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每年至少进行1次集中征求意见,广泛听取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建立完善了《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农委党委议事规则》、《市农委财务管理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较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体系。通过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干部职工队伍作风有效转变,有效杜绝“四风”问题反弹。

18.关于作风建设时紧时松,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农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不良苗头和倾向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对个别党员干部不遵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树立良好导向,把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为农服务上来。从党委到职能处室站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时,制定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落实计划,通过具体工作安排来落实,杜绝仅仅通过开会传达相关内容,造成上热下冷的现象出现。农村能源处根据省市“263”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泰州市畜禽粪便污染防治计划》及《泰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企业关停工作方案》,加强督促和检查,这两项工作的推进进度在全省名列前茅。此外,当前正值秋季秸秆“双禁”关键时期,市农委迅速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成立了5个督查小组,坚持少开会议,多加强现场督查,确保秸秆“双禁”工作取得成效。

19.关于行业协会运行不正常,管理缺失,未发挥应有作用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对长期未正常运行的5个行业协会(泰州市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泰州市奶业协会、泰州市农业产业开发协会、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泰州市农资行业协会)进行注销。相关职能处室已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熟悉协会注销工作流程。泰州州能源行业协会注销的所有手续已办理完毕,待银行账户注销确认后,即完成协会注销;泰州市奶业协会秘书处已请示市民政局,拟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预计明年3月底前完成协会注销;泰州市农业产业开发协会按照注销协会的要求,继续对接市民政局,反映实情、求得谅解,争取走简易程序,办理协会注销手续,计划用4-5个月时间完成协会注销工作;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将进一步与国税局对接,协会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手续完成后,按照协会注销有关程序向泰州民政局递交协会注销相应材料;泰州市农资行业协会已完成审计工作,预计年底完成注销。对因工作需要继续保留“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泰州市办事处”,严格接受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的业务指导,执行省协会统一财务制度,账务由市农委计财处负责,按照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的业务险种,每年接受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的查账审计活动一次;积极开展渔民渔船保险业务,做到参保率90%以上,切实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对因工作需要继续保留“泰州市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并严格接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账务由市农委计财处负责;充分发挥联盟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对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技术指导、培训、提供农业物资供应、通过泰州智慧农业平台提供生产、销售信息等服务,为会员提供“家政式”全程、全面服务。

20.关于行风建设流于形式,行风监督员队伍的构成不合理,监督活动未正常开展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活动,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9月份我委已对全市农委系统监督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聘请行风监督员17名,来自于市级机关部门、乡镇基层、新闻媒体等单位,行风监督员队伍的构成更趋合理,有利于接受社会各界全方位的监督;加强与行风监督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每年组织行风监督、评议活动不少于2次。

21.关于基层涉农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把基层涉农单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问题已列为2017年市农委对各市(区)农业部门的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给农业生产、农民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加强对基层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2.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对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意识不强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认真细化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抓好目标制订、工作部署、突出问题解决及检查考核等方面,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定期向市委和派驻纪检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递不到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农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情况的考核,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压力传递到位;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责,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委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24.关于纪委监督责任缺位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10月份农委党委成员分工已经党委研究确定,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参与其他工作分工;准确把握“三转”内涵,把工作重心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加大问责办案力度,切实把纪委的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25.关于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深入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风险易发的职能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筛查廉政风险点;责成有关处室站进行自查,确保风险点排查全覆盖,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落实具体的防控措施。

26.关于监督重点不突出,覆盖面不广,监督手段比较单一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突出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聚焦廉政风险点等级较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对重点经济责任对象及时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各处室单位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把监督对象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逐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实现监督手段的多样化。

27.关于执纪问责偏软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对2014年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对线索明显的信访件调查过“浅”,“走过场”的问题,已对承办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办案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党纪条规、财会知识、办案程序、办案技巧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量;对往年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深入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线索依纪处理。

28.关于2015、2016年,市农委分别因“未按要求参与信访接待”、“古马干河污染对养殖造成损失的事件引发群众重访”,被效能办通报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信访工作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要求,规范信访接待和处理;加大信访工作的监督力度,对在今后工作中因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从严问责。

29.关于2014年,农委党委对产业化处违纪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未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产业化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其中,给予产业化处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的原则,以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现象死灰复燃。

30.关于少数党员干部违规兼职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全面深化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对照文件要求,逐一进行甄别,目前已对不符合规定在企业兼职的2名同志按规定免去在企业所兼职务。

31.关于财经管理问题突出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农委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已到位,明确王桂宝副主任分管财务;对农委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对财务报销时限做了明确规定,2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杜绝大额现金支出;已理清农委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借款情况,系十多年前由于公务形成的借款,由于对方一直没有提供正式发票挂帐至今,已敦促当事人尽快妥善处理借款事项;按照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召集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就相关财经制度进行了重申,要求企业负责人务必要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注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2.关于企业账务管理混乱,存在部分资金行账外核算的问题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同时要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人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定期不定期对企业财务进行专项检查或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3.关于协会会费收入入账不及时,存在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等问题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发现的协会会费收入入帐不及时,存在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对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会费入账不及时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经农委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近期正对农委所属协会进行全面清理,对运行正常的协会严格按照协会的财务制度执行,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等,并由计财处统一代记帐;对运行不正常的协会正按相关程序报批注销

34.关于工会费用支出手续不规范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所有工会支出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5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报支时手续完备、准确无误。

35.关于基建项目实施不规范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一名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基建,严格执行基建管理制度,市农委计财处加强对下属公司基建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提出指导意见;基建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招投、施工及验收管理,对履行职责缺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按规定制定公司基建采购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实施基建采购工作,凡相关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付款。

36.关于涉农项目监督管理缺失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8月10-9月18日,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第三方验收机构,对2016年度省级沿江高沙土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对2016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审计。市级于9月28日出具了验收情况通报,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10月19-20日召开年度项目推进会,现场观摩项目区并开展进度交流。通过系列活动,动员全系统上下及各项目建设参与单位,抢抓施工黄金期,促进度、保节点、要质量、抓安全,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度项目。市级还明确了“双秋”期间总体工作目标和阶段目标,建立了项目形象进度旬报制和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全面巡查与重点督查。确保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8月上中旬,市农委组织对全市2017年营造林实绩进行了综合核查。10月10-11日和16日,结合省局对中央造林补贴、村庄绿化和林业三新工程项目的检查,我委组织对全市2016年度造林绿化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2016年度全市共计5个市(区)承担220万元省以上造林绿化项目,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无资金挪用截留现象。

9月19-21日,市农委牵头组织系统内相关专家、管理人员对2017年度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任务)、农民技术培训(地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截止8月底,培训项目已完成全年计划的80%以上,实施工作总体有序稳步推进。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培训台帐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等不足,检查组进行了个别辅导,明确提出了针对性改进意见。

10月中旬,转发了省《关于组织开展秋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现场核查及实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各地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水稻)测产验收工作。10月11日,市农委组织全市栽培、种子有关专家开展了全市水稻新品种新技术观摩考察活动,就水稻新品种新技术应用及展示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根据2016年省级水产三新工程项目实施要求,10月19日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泰州市农科院承担的《“南太湖2号”罗氏沼虾引进及生态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省级水产三新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测产。测产塘口亩均产量达到331.7公斤,平均规格18.43克/尾,完成了项目合同规定的产量指标。“南太湖2号”罗氏沼虾新品种的引进试养成功,为加快推进我市渔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品种与技术支撑。

严格贯彻省有关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及公示,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目前我委正在部署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立项工作。9月13日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并在泰州农委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经归口条线资料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看,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指南确定立项项目,并在泰州农委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正式立项。

37.关于查办涉农案件力度不大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市林政站进一步加强《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益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村、到组、到农家,以案说法,以案宣传,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以法律为武器,与一切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加大打击力度,改进办案手段,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依法从严;不断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能力水平。

38.关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近3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有办“人情案”的现象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把农资打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借助“3.15” 消费维权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冬季执法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今年,支队受理投诉举报6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起,已办结3起,其中有2起正在办理中;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的检查力度,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三夏”期间使用量大的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今年已经完成抽检农资产品35个,其中:农药产品22个、肥料产品13个,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均依法立案查处。

39.关于渔政监督支队近3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有办“人情案”的现象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进一步提升合作能力等方面向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部门提出要求,并制定了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方案,加大了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活动的频度,认真组织市区渔政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主动与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成效明显,现已完成12件案卷,并上网公示;8月份,明确了行政处罚程序公示;今年以来,市渔政监督支队严格遵守农业部六项禁令,严格执法程序,对违反六项禁令的渔政执法人员严肃纪律,决不手软,坚决杜绝“人情案”。目前已完成12件案件处罚,且全部上网,其中9件已全部完成上网,最近3件案件在上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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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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